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30.12.2015  19:49

            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完善制度,强化监管 一是规范企业运作行为。今年市国资委先后出台了《出资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情况报告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的重大决策行为,并督促市国投公司等13家重点市属企业完成了  “三重一大”、“高风险项目”、“投资经营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的制定。二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职责,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结合新一轮企业整合重组,重新向各出资企业和重要子企业委派外部董事18名、外派监事27名,目前外部董事、外派监事已到位。三是严格执行产权交易运作机制。严格执行《市属国有企业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通知》等制度,今年以来市国资委共研究批复抵押贷款13宗,资产出租4宗;产权交易业务在公共资源、涉诉资产等领域有较大拓展,共完成产权交易业务36宗,评估价5092万元,成交价达6265万元,国有资产增值率23%。四是做好企业薪酬管理。对国投、交投、城建等11家出资企业和重要子企业职工工资实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根据企业的经营业绩、我市物价水平和人社部门颁发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核定企业工资总额。规范集团所属子企业的收入分配管理,明确权属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由集团公司核定报市国资委备案,解决收入分配秩序不透明、随意性强的问题,核减11家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共计848.35万元。五是强化财务监管。完成12家重点市属企业财务预算的审批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预算与企业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的对接;对11家重点市属企业开展2014年度及2012-2014任期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并对新年度、新任期企业负责人考核方案进行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科学化水平。六是督促相关企业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市属国企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先后13次召开整改相关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巡视整改工作,经过近9个月的精心整改,取得良好成效。先后14次召开审计整改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推进,督促11家市属国企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机制。七是开展落实国资监管制度情况检查活动。今年9月分别由委分管领导带队组成3个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对11家出资企业和重要子企业在执行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投资事项(自营项目)管理、风险(法务)管理、薪酬及工资总额管理、产权登记和交易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等9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成各企业限期整改。 (二)深化改革,服务企业         今年,市国资委采取“加强监管,完善机制”与“松绑放权,提升服务”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企业功能定位,提高服务水平。理清职责边界,落实清单治理,制定《宁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清单》,以法律法规、市政府授权为依据,对市国资委的出资人职责事项全面梳理,界定了市国资委与出资企业、出资企业与下属企业的权责边界,明确了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责任和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清单共梳理了30项审批审核事项,其中按权限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的事项6项,由国资委审批(核准)的事项12项,比原来的20项减少了8项,由出资企业决策报国资委备案的事项12项,比原来的4项增加了8项。积极引导改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针对商总系统改制安置难、上访多的问题,今年先后13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指导,督促市商业总公司、医药站、工业品站等企业积极跟进,取得进展。今年2月份医药站改制工作重新启动,6月份工业品站形成初步改制安置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信访形势稳定,今年仅接访群众2批次4人次、办理来信来访案件9件,落实市领导交办信访件9件,没有发生越级和群体上访事件。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监督,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查反馈事项98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答复满意率达100%。加强信息政务公开,增强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完善国资委网站栏目设置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了国资委办事权限、程序、时限,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今年来,委机关在国资委网站工作平台上共发布信息200多条。   (三)重组整合,按时到位 2015年上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围绕“科学归类、整合资产(资源)、理顺关系、减少层级、明确定位、突出主业、创新机制、增强活力”的原则,启动了新一轮的市属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借鉴省里和厦门等地的经验做法,六易其稿,制订了《宁德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资产整合重组方案》,经过3个月努力,至7月底,将原有的6家出资企业整合为市国投公司、交投集团、城建集团等3家集团公司,涉及划转资产25.46亿元(净资产10.01亿元),整合人员3139人,注销旅游集团,对港务集团、能源公司、商总、临港公司(海兴公司)进行了类级调整,理顺关系。 同时,在市人大办、公安局、交通局、园林局、农业局、水利局、体育局、驻榕办的配合下,会同市财政局对市直9个单位的6家企业、5处资产进行接收,经过4个月8轮协商,至9月25日已全部完成接收,其中接收企业资产总额0.49亿元,土地资产1.26万平方米。   (四)加强党建,从严从实 市国资委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企业改革发展,一手抓企业党的建设),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指导和扎实推进企业党建工作,为市国资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政治保障。一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管理规定。形成120人的市属国有企业董监事信息库、52人的高层管理人员信息库、1460人的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二是全面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召开市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新精神和省管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市国投公司党总支升格为党委,对新一轮整合重组后的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调整;规范发展党员流程,严格把关,提高新党员素质。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国资委党委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会议,研究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工作,与出资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国资委纪委积极履行职责,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国企稳定与发展,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宁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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