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参加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12.06.2017  23:52

闽粮办财〔2017〕49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闽财会函〔2017〕2号)精神,为提高我省粮食系统会计队伍的业务素质,经省局联合省粮食会计学会报备省财政厅后,定于2017年7月依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福建省粮食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财会负责人、业务主办,福建省粮食会计学会理事单位及团体会员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粮食企业(含军粮供应站)财会骨干等。

  二、培训内容

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架构与实施机制》《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风险管控》《基于流程的内部控制规范的完善》《公司治理框架-万科事件的溢出效应》《大数据时代下的互联网金融》等。

三、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7月11日—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应经所在单位批准,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培训费和住宿费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按有关规定收取(每人2500元左右,现场可刷卡缴纳),  培训班结束后由其开具正式报销发票。

五、报名程序

各设区市汇总本辖区内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名单上报省局财会处。省局汇总名单后统一向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报名。经省局确认的培训人员可于2017年7月10日前登陆“福建省会计信息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会计人员登陆—面授点培训”报名参加“福建省粮食系统财务人员培训”,本次学习可作为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六、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名额有限,若因有事不能参训的人员请及时将情况向各设区财务科(处)和省局财会处反映,以便统筹安排。

联 系 人:林飞雄

联系电话:0591-2202603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福建省粮食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附件

福建省粮食系统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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