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完成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18.05.2015 19:06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日前,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5〕14号)和《关于增发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群体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5〕15号)文件精神,沙县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不含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退休老工人),并于2015年4月27日发放到位。
此次养老金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这是沙县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全县共有9337人享受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人均增资206.23元,调整后沙县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达2224.31元。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8.05.2015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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