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发布2016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944.7万名,比上年净增68.8万名,增幅为0.8%。
中国共产党现有基层组织451.8万个,比上年增加10.5万个,增幅为2.4%。其中基层党委22.0万个,总支部27.7万个,支部402.1万个。
一、党员队伍情况
党员的性别、民族和学历。女党员2298.2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5.7%,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少数民族党员630.0万名,占7.0%,与上年持平。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4103.1万名,占45.9%,提高1.6个百分点。
党员的年龄。30岁及以下党员1369.0万名,31至35岁党员903.5万名,36至40岁党员839.2万名,41至45岁党员918.0万名,46至50岁党员879.3万名,51至55岁党员878.4万名,56至60岁党员744.7万名,61至65岁党员778.7万名,66至70岁党员609.2万名,71岁及以上党员1024.6万名。
党员的入党时间。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29.3万名,新中国成立后至“文革”前入党的538.4万名,“文革”期间入党的1039.5万名,粉碎“四人帮”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入党的245.9万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党的十六大前入党的3513.1万名,党的十六大后至党的十八大前入党的2685.0万名,党的十八大以来入党的893.5万名。
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709.2万名,农牧渔民2596.0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324.1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931.0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756.2万名,学生187.0万名,其他职业人员748.5万名,离退休人员1692.7万名。
二、发展党员情况
2016年,各地各部门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前提下,继续控制党员数量增长速度。全年共发展党员191.1万名,比上年减少5.4万名,降幅为2.7%。
发展党员的性别、民族、年龄和学历。发展女党员77.2万名,占40.4%,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发展少数民族党员17.9万名,占9.4%,提高0.5个百分点。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157.1万名,占82.2%,提高0.4个百分点。发展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党员78.5万名,占41.1%,提高1.5个百分点。
发展党员的职业。工人(工勤技能人员)13.3万名(其中农民工7101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3.7万名,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人员17.7万名,农牧渔民34.1万名(其中外出务工经商人员1.3万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10.8万名,学生68.9万名,其他职业人员22.6万名。
在生产、工作一线和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95.3万名,占发展党员总数的49.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抗洪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特殊情况下发展党员123名;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1.4万名。
三、党内表彰情况
2016年全国各级党组织共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30.4万个,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40.0万名,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28.1万名。
四、申请入党情况
截至2016年底,全国入党申请人2026.4万名,其中入党积极分子940.2万名。
五、党组织情况
党的地方委员会。全国共有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3207个。其中,省(区、市)委31个,市(州)委396个,县(市、区、旗)委2780个。
城市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建制村党组织。全国8138个城市街道、31819个乡镇、97911个社区(居委会)、550636个建制村已建立党组织,覆盖率均超过99%。
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全国23.2万个机关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占机关单位总数的99.6%,所占比例与上年持平。51.5万个事业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占事业单位总数的94.7%,提高1.0个百分点。
企业党组织。全国18.9万个公有制企业已建立党组织,占公有制企业总数的91.3%,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185.5万个非公有制企业已建立党组织,占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67.9%,提高16.1个百分点。
社会组织党组织。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中已建立党组织的28.9万个,比上年增加8.5万个,占社会组织法人单位总数的58.9%,提高17.3个百分点。
(注:本公报部分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