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向全国推广

13.07.2020  19:20

日前,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创新探索的“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处置”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名列其中。据悉,这是全国人民法院自贸区改革创新成果第二次被国务院列入集中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两项成果均为平潭法院首创。

根据该模式,案件申请执行人可在异地委托财产所在地公证机关对财产实况进行取证后提交指定政府部门,由该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财产的公证文书及视频资料直接进行批量式书面审查评估,并向法院出具价格认定书,将此作为网上拍卖的底价依据。待网上拍卖成功后,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委托异地法院完成财产的解封、解押、过户等交付手续。

推行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以来,平潭法院已累计拍卖成交各类涉案车辆共计501辆,标的额达4119.78万元,成交转化率99.60%,溢价率38.56%,共吸引全国各地2985名网络竞拍者参与竞拍,车辆年成交量位列全省法院第一,促进案件审理快捷便利、财产执行公开透明、执行工作程序规范,实现自贸区内企业减负、办案部门减压、诉讼成本减耗的良好效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