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式启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

04.12.2015  18:23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惩戒税收失信行为,11月20日,平潭国税稽查局召开首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通报会,区经发局、国税局、地税局、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公安局、财金局、环土局、交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监办、人行平潭中心支行、平潭海关、平潭检验检疫局、平潭县法院等15个联合惩戒工作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平潭国税稽查局通报了全省首例“1203”虚开网络发票案件情况,并将涉及“1203”案件的三户企业实际经营者林某某、胡某某的个人详细信息提供给有关成员单位,标志着平潭综合实验区正式启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联合惩戒机制。

     

 


文章来源:平潭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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