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简化审批目录发布

03.06.2014  10:18

  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简化审批目录发布

  非列入即开放 外商投资放宽限制

  中国平潭网讯(记者 杨华)今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公布《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简化审批目录(2014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外商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先行先试。简化审批目录包括15个行业门类,共106条。

  简化审批目录参照负面清单管理,是一种“非列入即开放”的模式,非列入简化审批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或企业,准许进入视同本国企业,享受国民待遇。

  2013年12月1日,平潭在全省率先进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作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亮点“先照后证”,已取得了预期的“宽进”效果。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与外商投资体制改革之一的简化审批目录管理有着直接的联系,列明简化审批目录,有利于商事登记监管体系方面的建设。

  区经济发展局负责人说,在平潭实行简化审批目录管理模式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改革开放的要求、符合两岸经贸相融合的要求、符合商事登记改革的要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平潭综合实验区承载着建设两岸共同家园的历史使命,必须坚持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实行简化审批目录参照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符合国际通行规则,有利于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平潭综合实验区简化审批目录,最大特色是增加了台湾元素。平潭综合实验区因台而设、因台而特,台湾地区投资者作为外商在平潭投资的主体,简化审批目录按照服贸协议和国务院批复的海运业试点,放宽了对台湾投资者相关条目的限制,体现了实验区对台开放的原则,有利于台商在实验区投资的明确性和透明度。

  简化审批目录的管理模式,将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核准,企业设立备案及审批事项。结合平潭实际,实验区初步出台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项目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暂行管理办法》、《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