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国税局四举措营造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22.03.2016  12:18

    一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执行好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提升税收执法案件审理水平。完成上级统一部署的各项税收专项整治和专案检查,严厉打击典型出口骗税案件,加大查处虚开发票典型案件。 

    二是全面提升稽查办案能力。 落实稽查“双随机”工作,提升稽查人员各项能力,加强国、地税联合稽查,集中力量,提高办大案能力。 

    三是全面发挥税收“黑名单”制度作用。 依法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利用联合惩戒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公开惩戒信息,发挥出“组合拳”的威力,真正实现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是建立台商法律援助中心。 组织法律及财会顾问定期为台商提供咨询服务,借助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平台,拓宽解决台商涉税诉求的渠道,使台商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积极化解征纳矛盾。 


文章来源:平潭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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