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30.07.2016  18:36
  

  中新社福建分社-福建新闻网

  福建新闻网福州7月29日电 (林玲)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29日揭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指出,希望立足综合实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双区叠加、双核驱动”的独特区位优势,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为把平潭建成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福建平潭是对台综合实验区,是改革发展的“实验田”“先行区”。

  专家指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成立将有利于就地审理调处涉台、涉外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减轻台湾当事人诉累;有利于探索更为便利的两岸司法互助方式途径,创造更好的投资兴业环境,建设两岸同胞共同家园;有利于先行先试,探索符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案件管辖、运行机制等新模式,为福建法院司法改革提供更多经验做法。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也表示,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成立,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要以此为契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不断促进平潭建设与发展。

  当天,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也揭牌成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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