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成立

01.08.2016  20:38

7月29日,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增添、福建省政协副主席陈义兴出席揭牌仪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张兆民出席仪式并讲话。

    揭牌仪式后,李少平实地考察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对法院工作特别是涉台司法工作进行了调研,听取了相关情况汇报。李少平表示,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的成立,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服务保障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要立足综合实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双区叠加、双核驱动”的独特区位优势,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按照司法改革新要求打造新模式法院,进一步深化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审判责任制,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努力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为把平潭建成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马新岚表示,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的正式成立,是福建法院发展与福建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全省法院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不断促进平潭建设与发展。要坚持服务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平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平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综合实验区法院的独特优势,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敢于创新创造、攻坚克难,为我省法院司法改革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为推进法治建设凝聚智慧力量;要坚持从严治院,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全国全省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据介绍,平潭是对台综合实验区,是改革发展的“实验田”“先行区”。设立平潭综合实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的成立,将有利于理顺与综合实验区的组织架构相适应的法院体制,完善综合实验区的司法体制;有利于适当扩大一审案件受案范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平潭大开发、大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有利于就地审理调处涉台、涉外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减轻台湾当事人诉累;有利于探索更为便利的两岸司法互助方式途径,创造更好的投资兴业环境,建设两岸同胞共同家园;有利于先行先试,探索符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案件管辖、运行机制等新模式,为福建法院司法改革提供更多经验做法。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卫里主持揭牌仪式,福建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汉宏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的批复,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丁仰豪作了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国台办法规局,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省政府法制办、省商务厅、福建高院和福州中院有关领导,平潭综合实验区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省人大代表、台胞代表,法院干警等60余人参加揭牌仪式。

当天,还举行了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揭牌仪式。

责任编辑:王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