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男子假称投资石矿 诈骗亲友540万元挥霍一空
11月13日讯 平潭人念某虚构与人合伙投资内蒙古一石矿开采项目并占有近半股份的事实,以投资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亲友540多万元,并将所骗钱财挥霍一空。日前,平潭县检察院对念某以涉嫌诈骗罪予以批准逮捕。
2011年5月,念某以和内蒙古人肖某一起开采内蒙古一石矿为名,邀请其表叔翁某一起投资。念某称这个石矿工程项目前景很好,他在该项目中占有49%的股份,投资的钱一年内就会收回,可谓一本万利。在念某的鼓动下,翁某决定投资该石矿。
此后,念某假借做石矿开采工程需要进行工程勘探、请客送礼、做论证报告、买工程机械等理由不断要求翁某追加投资。2012年3月至9月,翁某让他的妻子陈某到银行汇款9次共计278万元给念某。另外,通过翁某,庄某、翁某耀等人也参与投资此石矿开采工程,他们直接汇款105万元给念某。为了表示彼此间的信任,每一次翁某在汇钱给念某时,都未签字据。此外念某还用相同方式骗取其他人的投资款157万多元。
2013年12月底,翁某觉得事有蹊跷,便来到位于内蒙古的石矿“查岗”,在工地里他见到念某。念某热情地招待了他,并声称这个矿场都是他的。这次“突击考察”让翁某对念某信心十足,逐渐放松了警惕。
今年7月份,翁某再次和朋友一起去内蒙古,找到该石矿的负责人肖某。肖某告诉翁某,这个石矿是他一个人的,他没有跟念某合股过。此时翁某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被念某骗了。
实际上,念某从2011年至案发,没有把翁某及其朋友的投资款投在肖某所开办的内蒙古额济纳旗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内,念某与肖某公司的石矿工程项目没有投资关系。发现上当后,翁某向警方报案,念某很快就被抓获。
据检方介绍,在看守所里的念某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断地翻供,一会儿称其诈骗过翁某等人的钱,并且被他挥霍一空,一会儿称其没有诈骗过翁某等人,是翁某等人主动给他钱花。检方认为念某所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因此对他予以批捕。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胡文颖 蔡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