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少年庭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立体网络
07.01.2015 11:36
本文来源: 法院
真情关怀“错季花朵”
“姚法官,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话语表达我心中感激,我从未想过一个素不相识,而且还是审判我的法官,会给了我这么多的帮助。”这是一封来自少年犯小林的信,文字朴实,却充满了感恩。
小林年幼时父母离异,其父因患有精神疾病,情绪不稳。小林跟随年迈的祖母生活,祖母靠四处打零工维持生计,很少有时间照顾小林。由于从小缺少家庭的关爱,年幼的小林染上不良恶习,走上了犯罪之路,多次实施抢劫、抢夺作案,最后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小林被判刑,对这个不幸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祖母不堪打击,病倒了。得知这一情况后,平潭法院少年审判庭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上门看望,帮助老人办理特殊门诊,住院手续等。他们宽慰老人,孩子出来后,法院还愿意为他提供帮助,让孩子有个更好的前程。
“审理涉少案件不仅要让孩子悔悟,更应该给孩子带去重新站起来的勇气和希望。”少年审判庭姚法官为了让小林能够安心改造,时常给小林写信,告诉他家里的祖母会有人照应,为小林寄去书籍,让他感受到温暖和关心,并安排小林祖母去监所探望他。点点滴滴渗进祖孙的心里,小林早已没有当初接到法院判决时的敌对和排斥,有的都是对姚法官的感激。
小林的案例只是平潭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帮扶工作的一个缩影。对刑满释放的青少年,为保证他们能够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少年庭法官会主动与街道、居委会、教育局、团县委、关工委等部门联系,为他们提供接受教育的平台,帮助其解决就业、求学等实际困难。
审慎办理涉少案件
少年丁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告人之一。丁某因与被害人林某结有旧怨而一时冲动,伙同他人持砍刀将林某砍至轻伤,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分到了少年庭姚法官手中。依照刑法规定,丁某将面临缓刑至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然而,细心的姚法官阅卷时,发现丁某户口簿上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其胞兄(同案人丁某乙)登记的出生日期只相差一个月余时间。“这里面肯定有错!如果被判处刑罚,对这个孩子的一生都将是个污点,必须要查清楚这孩子确切的出生年月。”姚法官心里想到。
带着疑问,姚法官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联系,多次下乡查找证人、调取证言,到丁某出生时的卫生院调取接生登记表、出生医学证明,查找县计生局育妇生育库丁某的出生登记时间,最终确认丁某在案发时未满16周岁。公诉机关最终撤回了对少年丁某的起诉。
如果不是姚法官的细心和认真,如果不是合议庭严把涉少案件事实证据关,也许少年丁某的人生就此改变了。
普法教育从学生抓起
“咚”,法槌落下,一场特殊的“庭审”开始了。这个特殊“法庭”的审判长、书记员、公诉人、辩护律师以及法警,全由学生来担任。在少年庭法官的帮助下,小“审判长”主持庭审,一个个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有模有样。旁听席上, 一张张稚嫩的脸上亦是充满了专注与好奇,即使是往日那些调皮捣蛋的孩子都不禁凝神倾听。
“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与神圣,感受到了自己肩负的职责。”一位小法官讲述着自己的感受。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平潭法院少年庭将“法院开放日”活动常态化,主动邀请学生走进法庭,亲身体验法庭庭审,接受反面案例教育,感受法律的尊严。法官主动走出法院,与学校联动建立法制教育基地,收集典型案例,定期到全县各中小学巡回开展法制辅导专题讲座;与辕门社区共建“零犯罪社区”,通过走访、谈心、心理咨询等活动,努力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青少年的成长如同一根放飞的风筝,需要掌控好方向,风筝在气流交错中才不会断线,才能够遨游天际。”少年审判庭姚法官如是说。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
本文来源: 法院
07.01.2015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