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法院在全省率先召开法官大会

17.05.2017  16:14
  昨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第一次法官大会,以公开表决方式通过入额法官年度办案任务量和案件分流规则,这也是我省法院系统召开的首次法官大会。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官大会制度的规定(试行)》,法官大会由全体员额法官组成,由院长召集。必要时,可临时召集。法官大会主要确定年度法官工作任务,包括办案数量、接访和判后答疑等其他工作;根据上一年度或当年度的各审判团队收案情况,讨论决定案件调剂分流等事宜;确定入额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绩效工资。此外,法官大会还可对法官业绩评查及行政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法官大会的建立,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和评价法官绩效,更加明晰法官的责任与权利,凸显了法官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真正实现法官民主决策、自我管理的司法改革目标。”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仰豪说道。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