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推36条措施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
时值第十一届海峡论坛在福建举行,继厦门出台45条新措施之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16日也推出36条措施(以下简称“36条”),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先行区。
今年5月,福建出台《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随之,平潭勇做探路者、当好摆渡人,出台涉及“提升经贸合作畅通”“推进基础设施联通”“加快能源资源互通”“深化行业标准共通”“落细落深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推动台胞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两岸基层交流合作”“扩大民间基层交流交往”“推动两岸影视和教育合作”等十个方面的“36条”。
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披露,在“提升经贸合作畅通”方面,平潭将推进台湾农渔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打造台湾农渔产品进口的主通道;将澳前台湾小镇打造成台湾风情小镇,将台湾创业园打造成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设立闽台医疗合作创新中心(园区),推进医疗健康产业合作;打造闽台农渔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区,打造特色农业、精致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推进平潭海峡证券项目落地,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平潭“海峡板”。
在“推进基础设施联通”方面,“36条”明确,加快平潭海峡公铁两用大桥建设,推进京台高速平潭段和京台高铁平潭站建设,预留台海通道,为未来两岸通高速高铁做准备;今年7月新开通平潭至高雄客运航线,争取2020年开辟对台邮轮航线。
在“加快能源资源互通”方面,平潭将发挥实验区对台港口航运优势,争取福建省石油、燃气等台湾资源紧缺领域市场化合作项目落地。而“深化行业标准共通”方面,平潭拟打造台胞职业资格采认基地,在旅游、建筑、规划、医疗、教育、交通、环保、安全生产、农渔业、冷链物流等领域扩大对台企业资质及行业标准采认。
从“36条”可见,平潭落细落深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将打造设计、施工、物业管理等全流程完整体现台湾元素的台胞社区,加快建设青春驿站;落实台胞持台湾机动车驾驶证在闽可直接使用政策;台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享受当地居民购房同等待遇;支持首次来平潭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台胞申报创业补助。
“36条”也鼓励台湾人才来平潭发展。具体为,加大台湾教师招聘力度,在平潭执教的台湾优秀教师可担任学术带头人或学校行政职务;台湾医师在台湾地区取得的相关医疗技术培训合格证明,在平潭可作为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应用资质的授权依据;支持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设立代表处,探索成立两岸司法实务的交流基地。
此外,平潭还将打造两岸影视产业基地,推动两岸影视产业合作;争取引进台湾高校与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大陆高校在平潭合作办学,引进在福建省注册的台资机构和企业在平潭兴办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闫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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