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报废旧拖拉机可获补贴 最高补5000元

02.09.2015  11:56

  今后,农户除了有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旧拖拉机也可享受补贴了。昨日,记者从区经济发展局了解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拖拉机报废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鼓励拖拉机机主主动报废超期拖拉机。

  《办法》明确了拖拉机报废的种类及范围:多功能拖拉机使用期限达到9年;手扶拖拉机和小型拖拉机使用年限达10年;大中型轮式拖拉机使用年限达15年。不同机型和类别的拖拉机获得的补贴金额不同(详见表格)。

  根据《办法》,在我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所拥有的拖拉机,已在辖区的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达到报废年限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的,均可申请享受拖拉机报废补贴。未在辖区农机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拖拉机报废不列入补贴对象。

  “《办法》的出台能够促使机主主动报废超期拖拉机,减少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平潭农业机械管理站党支部书记蔡宗信说,目前我区已经出台了多项惠农政策。除了购机优惠和报废旧拖拉机补贴,今年起,还对农用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实行免费管理,免收了检验费、号牌工本费、登记证书工本费、行驶证工本费等多个项目费用。

  《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有效期为5年。届时,拖拉机机主可前往各自乡镇的农机管理站办理拖拉机报废补贴。(平潭时报记者周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