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8项全国首创举措公布 平潭占6项

15.06.2015  15:48

  昨日,记者从区自贸办获悉,省政府新闻办、省自贸办10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二批8项“全国首创”举措。在这些举措中,与平潭自贸试验区有关的占了6项,而且其中一项为平潭独家享有。

  这6项首创举措主要涉及检验检疫及通关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分别是试点海运快件进出境业务,简化CEPA、ECFA货物进口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放宽优惠贸易安排项下海运集装箱货物直接运输判定标准,建立闽台通关合作机制原产地证书核查,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高效便捷监管模式以及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申报时免予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值得一提的是,在这6项措施中,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申报时免予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这项措施为平潭独享举措。

  就在5月中旬,省自贸办委托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对福建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报来的首批31项创新举措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指出,31项创新举措中,全国首创的18项,平潭占有16项政策。其中,4项为三个片区共同实施,2项为平潭片区与厦门片区共同实施,10项为平潭片区单独实施。这次公布的第二批首创举措将在第一批首创举措基础上,继续在快速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商事登记改革等方面进一步服务自贸区的建设与发展(记者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