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检察院荣获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13.03.2015  01:07

 

 

福建检察网3月12日讯(张雪娟)3月9日,平和县检察院公诉科被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该院公诉科现有检察人员8名,其中女检察员4名,可谓占据“半壁江山”。这4朵巾帼检察之花,严格履行公诉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卓越成绩。近年来,该科女干警办理的刑事案件占全科办案总数60%以上,提起公诉的案件均被作有罪判决,准确率达100%,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树立了巾帼英雄的良好形象,先后涌现出全市“最佳辩手”、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等巾帼先进典型。

2009年,该院公诉科与平和县妇联共同创建了“巾帼维权岗”,充分发挥女性优势,深入开展妇女维权工作,以关爱女性、保护教育下一代为己任,把办案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女检察官的积极作用。获得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市级“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