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检察院多项举措加强捕诉衔接工作
27.05.2014 17:52
本文来源: 检察
平和县检察院实行五项机制加强捕诉衔接工作
福建检察网5月27日讯(王淑芳、林志忠)为进一步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平和县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强化“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采取多项具体措施,全面加强审查逮捕案件的合作力度,有效地提高了案件质量。
对于批捕阶段发现存在非法证据情况的案件、证据不足不捕案件、捕后存疑不起诉案件、捕后判无罪案件,该院侦监科、公诉科及时抄送相关文书,加强信息通报。对于相关案件审查难、事实证据认定难等情况时,侦监科可征求公诉科意见,公诉科在审查起诉中对已逮捕案件拟作绝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撤回起诉的,须邀请侦监科承办人参与案件讨论,今年以来已就10起案件征求意见,5起案件邀请侦监科人员列席。侦监科发现可能存在非法证据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公诉科,今年以来决定排除非法证据2起。公诉科办案中发现的立案监督或漏捕线索,应及时移送侦监科。对于监督立案、纠正漏捕的案件,侦监科可向公诉科了解办案进展。期间,侦监科、公诉科不定期互相通报办案情况,交流办案经验,研究分析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同商议相应对策。对于重大疑难的刑事案件,侦监科可派员到庭旁听,通过旁听法庭调查、质证和辩论,提高承办人对此类案件在定罪、量刑、事实与证据认定方面的整体把握能力,为今后办案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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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2014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