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居委会干部被开除党籍仍上班 传涉陆帜然案

11.07.2014  17:20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河江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陆×明等人侵占集体资金,被高明纪委开除党籍,因涉嫌违法又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但8个多月过去了,村民依然见到陆×明在居委会上班,由此质疑是否移交了司法机关。

移送司法机关八个月

网友发现他仍在上班

去年11月8日,曾有高明居民以“反贪污”为网名在“高明网络发言人平台”反映,河江社区居民会陆×明等多名村干部“集体售卖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块,并私分该地块出让金”,“据党员大会上说的是人均贪腐五万元”,虽然“多人已经退回贪污所得”,这位居民仍希望高明纪委能介入调查,否则“不排除会向中央巡视组反映相关情况”。

4日之后,高明纪委回复这位居民称,在他反映问题之前,高明区纪委在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有关案件过程中,已经发现河江居委会主任陆×明(中共党员)等多名村干部的违纪问题。由于陆×明等人不是监察对象,因此高明纪委按有关规定对涉案人员陆×明等人拟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河江居委会已召开党员会议,目前正处理中),至于陆×明等人涉嫌违法问题,高明纪委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从2013年11月至今年7月,陆×明等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已经过去8个多月,但有居民看见陆×明等人还在居委会上班。今年7月6日,高明网友“依法治国”登录“高明网络发言人平台”时看到了上述反映陆×明等人问题的话题,由此产生疑问:既然已经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何陆×明等人至今还在河江居委会上班?当日深夜23时58分,他在“高明论坛”上发了一个质疑帖:“马照跑,舞照跳,逍遥快活,好不自在,司法机关到底干什么去了,求解?

该网帖引来近1800名高明论坛网友点击查看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