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9月福建89名厅处级干部被处分 包含8名厅官

12.11.2015  11:08

  福建省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入手,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今年1至9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问题1111起,处理1672人。立案5496件,其中厅处级干部案件205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4066人次、函询614人次。对落实主体责 任不到位的5个单位及532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89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

   治理顽疾,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11起

  针对机关干部存在的“慵懒散拖”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福建省在省直单位、设区市开展效能考评;对55位省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考评,在省委全会 上进行民主测评,深入开展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和个别访谈,逐一提出具体、个性化评价意见,对排名靠后的谈话告诫。针对一些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薄弱,严 格抽查4300多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10多名填报不符合实际的,在提拔为省管干部时暂缓使用。针对一些机关干部不了解基层、不接地气,在选派 2300多名党员干部驻村任第一书记的基础上,今年再次集中选派6146名干部驻村一年,对班子软弱涣散、经济薄弱、换届选举难的地区以及原中央苏区、革 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实现应派尽派。今后每年省市县机关都选派一批干部驻村蹲点,坚持常态化。

  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采取跟踪督查、突击检查、“点穴”督导、交叉检查等手段,加大“四风”问题 查处和问责力度。今年1至9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11起,处理167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99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处级干部 81人。

   从严治吏,切实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把好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程序步骤关。制定出台“两个提前”办法,加强分析研判,提前掌握干部基本情况,提前听取分管省领导对班子建设意见和征 求纪检监察部门对人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今年来两次对9个省直厅局正职和2个设区市委书记职位,采取定向实名推荐办法产生考察 人员;组织5个检查组对“一报告两评议”分值靠后的设区市和省直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

  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整治,通过举一反三、集中治理,促进干部工作科学规范。“裸官”整治去年8月全面完成,进入常态化管理轨道;领导干部企业 违规兼职、“三超两乱”、干部档案等得到清理整顿和有效规范。此外,福建省还制定谈心谈话办法,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领导逐级谈话,让一些干部时时受到警醒。

   守土尽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今年1至9月,共立案5496件,其中厅处级干部案件205件。按照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实施廉政谈话提醒和函询制度,坚持抓早抓小。今年前9个月,全省开展廉政谈话提醒4066人次、函询 614人次。今年初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5个单位及532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89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一案 双查”、责任倒查,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5人。

  为增强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全省自上而下、严肃认真开展了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全省931名乡镇党委书记进行抓基层党建工作集中培训,有力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