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通报9起典型案例 干部套取村集体资金被查

09.06.2016  15:39

  新华网福州6月8日电(林嘉琦)8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涉及宁德、南平以及龙岩等地。

   龙岩3起

  龙岩永定区湖雷镇财政所所长胡鸿坚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胡鸿坚在2015年国庆放假期间,多次私驾湖雷镇财政所公车前往城郊镇上下斜村、下洋镇富川村等办理个人事务。2016年4月19日,永定区纪委给予胡鸿坚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违规使用公车所产生的燃油费。

  龙岩武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邱云安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8月至2016年2月间,邱云安利用职便,先后13次使用单位办理的公务加油卡在武平县城区、十方镇等加油站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加油490.68升,合计0.3046万元。2016年5月16日,武平县纪委给予邱云安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私车加油所产生的费用。

  龙岩福建省古韵汀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丘政福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吃请问题。丘政福在担任长汀县济川门复建工程业主现场代表期间,分别于2014年春节及2014年3月结婚时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合计0.16万元。期间,丘政福还多次接受管理对象吃请。2016年4月6日,长汀县纪委给予丘政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其所收受的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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