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干部业绩群众公评

22.05.2014  18:33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 近年来,厦门市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区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与创造力。

干部业绩群众公评

干部行不行,群众来公评;干部用不用,群众起作用。”把干部的业绩交给群众来评议,接受群众的检验。

湖里区建立干部业绩日常申报制度,采取“一报二审三亮四析五用”的“五步工作法”,干部可以随时申报个人工作业绩,然后将业绩公示,由群众公评。

海沧区积极推行“干部实绩公示,群众公评公议”的做法,要求干部把政绩写出清单,拿出来“晒一晒”、“烤一烤”,接受群众公开评议。

干部职务能上能下

厦门市还着力打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务终身制。

去年以来,集美区在全区66家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领导职务聘任制,对聘任人员制定年度目标和聘期目标,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对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也不再保留工资福利待遇,初步实现了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良性机制。

翔安区出台了调整不适宜现职干部办法,明确列出干部不称职的具体表现,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提醒、告诫、交流、免职等调整手段,让干部有了危机感,让机关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选用干部群众把关

近年来,各级组织部门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加选用干部的透明度。思明区推出“多通道实名推荐”,开放单位推荐、领导干部举荐和个人自荐三条通道,采用实名制推荐干部人选,得到群众认同。

同安区推行拟提拔干部廉政公示制度,把拟提拔为处级干部人选的个人住房、配偶和子女经商等情况向社会公示,一旦发现有漏报、故意瞒报的,取消其任用资格。该区已对45名干部进行了廉政公示,让群众更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