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月底拍卖出让5幅地块
03.04.2017 04:40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宗地7号、8号、9号、10号位置示意图
宗地11号位置示意图
福州新闻网4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我市将出让5幅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4幅地块位于晋安区桂湖垄头地区,1幅位于晋安区鹤林片区,土地出让总面积288亩,可建住宅建筑面积逾41万平方米。
5幅地块288亩
均为住宅用地
此次出让5幅地块总面积288亩,规划用途全部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宗地2017-07号是晋安区宦溪镇桂湖地区垄头村西北面的桂湖垄头温泉小区地块一,面积58563平方米(约合87.84亩),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起始价5.31亿元。
宗地2017-08号是晋安区宦溪镇桂湖地区垄头村西北面的桂湖垄头温泉小区地块二,面积22885平方米(约合34.33亩),建筑高度18米以下(含18米),起始价1.27亿元。
宗地2017-09号是晋安区宦溪镇桂湖地区垄头村的桂湖垄头苑地块一,面积24227平方米(约合36.34亩),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起始价2.2亿元。
宗地2017-10号是晋安区宦溪镇桂湖地区垄头村的桂湖垄头苑地块二,面积42320平方米(约合63.48亩),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起始价3.84亿元。
宗地2017-11号是晋安区鹤林路以南、塔头路以北的鹤林片区E-05东地块,面积44060平方米(约合66.09亩),建筑高度80米以下(含80米),起始价13.98亿元。
此次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采用建筑工业化方式建造的比例应达到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预制率不低于20%)。宗地2017-07号、11号项目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应达60%以上。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03.04.2017 0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