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下月出让6幅地块 4幅采用限地价方式拍卖
福州市决定4月公开出让城区6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逾200亩。其中4幅地块可建住宅,并采用限地价、控最高房价、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方式的方式拍卖。
4幅地块可建住宅“限地价、控房价”拍卖
宗地2017-01号是晋安区新店镇杨庭村鹅峰周边地块,面积45598平方米(合68.4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含100米),起始价9.12亿元。该地块须提供住宅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按照5700元/平方米作为安置房回购使用。该项目建设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商品住宅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宗地2017-02号是仓山区少年宫东侧、朝阳路两侧的朝阳路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北,面积7442平方米(合11.16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起始价9200万元。因正北侧为泛船浦教堂,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40米以下,并要求有天际廓线的变化。该地块须提供住宅建筑面积10570平方米,由仓山区土地收储中心按照7290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17-03号是仓山区朝阳路南侧的朝阳路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南,面积15875平方米(合23.81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建筑高度60米以下(含60米),起始价2.41亿元。该地块须提供住宅建筑面积26150平方米,由仓山区土地收储中心按照7290元/平方米回购。这里需单独配建幼儿园一处。
宗地2017-04号是仓山区六一南路与南台路交叉口西侧的仓山村旧村庄及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面积9356平方米(合14.03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商业)用地,建筑高度50米以下(含50米),起始价1.43亿元。该地块须提供住宅建筑面积23955平方米,由仓山区土地收储中心按照7290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17-01、02、03、04号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定于4月13日10时,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若报名截止时各宗地竞买申请人不足两人,则取消该宗地出让。
4幅地块的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最高房价、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的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
凡接受最高限制价格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配建住宅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户型面积比例为5套90平方米或6套75平方米),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必须是450平方米的整数倍。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照该地块所处级别住宅基准楼面地价,加上综合建安成本价3300元/平方米回购。
晋安两幅地块均为仓储用地
宗地2017-05号是晋安区合福铁路以南、三环路辅道以东、向浦铁路以北的益凤出让地块二,面积34383平方米,用途为工矿仓储(物流仓储)用地,起始价1.45亿元。
宗地2017-06号是晋安区的园中村可溪物流项目地块,面积33337平方米,用途为工矿仓储(物流仓储)用地,起始价1.4亿元。
这两幅地块将根据报名截止时的竞买人数确定出让方式,若超过两人(含)采用拍卖方式,不足两人则采用挂牌方式。挂牌时间为4月11日至20日。两地块竞得后为企业自持产业,不得分割、转让、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