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检察院常态化管理机制提升案件质量

21.05.2014  18:09

 

福建检察网5月21日讯(通讯员詹友珍)为进一步规范干警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尤溪县检察院建立科学有效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连续两年荣获三明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效率优胜单位。

据悉,该院为强化自身监督,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建立科学有效的常态化案件管理机制,制定了《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成立了案件评查小组,从公诉、侦监、反贪、反渎、控申等业务部门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评查小组,抽取了今年1-4月办理的12件案件作为评查重点,针对个案的实体认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等内容逐案审阅卷宗,并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与干警的奖优罚劣、提拔任用相结合,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监督格局,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同时,对评查中发现的个别案件文书制作不规范、归档材料不齐全等问题,案管中心及时向办案科室及案件承办人发出了整改建议,并在院阳光大厅的公示屏将案件名称、案由、办案人、办案质量等滚动显示,督促各部门和办案人员认真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将评选出的优秀案件作为“范本”推荐给干警观摩学习,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普及和推广案件评查效果,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将案件评查工作转化为常态化、经常性的评查,把案件评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制定案件评查的规章制度,规范评查程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所办案件程序合法率和案件准确率均达到了100%,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该院已连续两年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效率优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