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福建省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

29.11.2015  22:24

      (2015年11月27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福建省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说明》,并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议案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福建省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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