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派“共主”地位越高,腐败塌方范围越大
新京报漫画/许英剑
【访谈嘉宾】
李永忠
(制度反腐专家)
“帮派”现象公开化,打击也需公开化
新京报:“秘书帮”“石油帮”这些说法,之前都是坊间传闻,这次新华社公开做了报道,对这种帮派现象“公开化”,您怎么看?
李永忠:去年12月29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党内决不容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从现实来看,这种拉帮结派现象,确实从“深潜”转向“浅潜”甚至干脆浮出水面。在一些政治生态恶化比较严重的地方,这种腐败现象已经从不公开到半公开,甚至到了公开的地步。
上世纪90年代,一些地方官场就流传一句话,叫“入党不入伙,等于白忙活”;到了2000年之后,又开始流传两句话:“进圈子不进班子,等于进了班子;进班子不进圈子,等于白进班子”。这种变化从侧面印证,“帮派现象”已经公然出现了。既然帮派现象公开化了,那么对其的揭露、打击,也就需要公开化,才能有力并有效。
新京报:那么,中央关于拉帮结派等现象的表述从“决不允许”到“决不容忍”,意味着什么?
李永忠:“不允许”指的是“预防可能还有办法制止住”,“不容忍”就是要用坚决打击的办法去解决。“不容忍”就意味着会用更多的打击、严惩来表明态度,不是一个嘴上纸上的规定了,说明中央的态度是更加重视了。比如说谈到领土问题,就不是“不允许”,而是“不容忍”,侵犯就要打击。
新京报:现在所说的这些“帮派”,最大的特征是什么?
李永忠:一个团伙能不能称作“帮”,可以看几个基本特征:首先,它得有一个“共主”,就像过去黑社会的帮派一样,要有个“帮主”,就是有一伙人认定的要追随的“头领式”的人物;其次,得有“共利”,有共同的利益捆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第三,得有“共类”,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做好事是这样,做坏事也是如此。其中,这个“共主”也就是“老大”级的人物,他的世界观、价值观,会对依附并跟随他的人产生巨大影响。
新京报:“帮派”的垮台和过去常说的“官场地震”“窝案”有什么区别吗?
李永忠:当前党内出现的“帮派”势力与过去的“窝案”不可同日而语。过去查处的“窝案”虽然人物之间也有关系交集、金钱往来、利益牵连,但“共主”的地位、“共利”的捆绑、“共类”的聚集并不很明显和突出。现在看来,一些“帮派”“共主”的地位越来越高,可随意支配的政治经济等利益越来越大,其成员对其的依附性越来越强。周永康案就是典型的例子,但凡依附于他的秘书、部属、亲信,都获得了更“实惠”的好处、更快速的升迁。随着“共主”地位的越来越高,可自由支配的“共利”份额就越来越大,依附于其的“共类”成员也越来越多。几个帮派之间甚至出现交集和叠加,致使其“系统性”更强,交集面更广,影响程度更深,形成的“腐败网络”更大。于是,一旦出问题,塌方的范围也就更广,受损的程度必然更重。
新京报:这种“帮派”有历史原因吗?
李永忠:在历史上,有两句话叫“争名于朝,争利于市”。注重名誉的,在朝廷上争;注重利益呢,就在市场上争。两者紧密结合的有,但不太多。
由于我们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就容易出现既争名又争利的紧密结合。既要让权力不断得到提升,又要让“好处”不断膨胀。因为我们处在市场化转型过程中,不是纯粹市场自发的行为,如果监督缺乏,帮派之争在名和利的结合上,就容易沆瀣一气。权力主导转型,这是我们的特点,也是我们的优势,但是政治体制改革和监督必须跟上,不跟上的话,这么巨大的利益空间,不让“有形之手”寻租,几乎是不可能的。
新京报:从媒体报道的一些案例来看,感觉权力集中、资源集中的领域,比较容易形成“帮派”?
李永忠:上世纪80年代我写过一篇文章,讲到凡是资金密集区、资产密集区、资源密集区、权力密集区、项目密集区,都容易成为腐败的滋生地、蔓延地。这种说法用在帮派上当然也合适。“无利不拉帮,无利不结派”,失去监督的绝对权力要想在上述领域获得更大好处,拉帮结派必然成为首选,因而“帮派”也极易形成。
新京报:从治理的角度看,当下需要在哪些层面发力?
李永忠:我归纳了三个字:一是“打”,对于“帮派”势力猖獗的地方和部门,要通过加大打击的强度、高压的力度,让其不敢拉帮结派;二是“用”,对于那些清廉的、有操守的、有能力的、不参与拉帮结派的官员,要大胆起用,以形成正面的用人导向;三是“改”,要尽快改革现行的权力结构和选人用人体制,实现“三清”(即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最终实现不能拉帮结派。这三招就是重治标更重治本的做法。
新京报:更具体地说,当下的“改”该从什么地方突破?
李永忠:“帮派”形成的根源之一,还是“权力过于集中”这个“总病根”(邓小平语)。习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权力结构的改革,当前肯定不能在全国普遍推行,但可通过局部地区的先行先试来赢得空间。
我去年到浙江金华市武义县的后陈村考察,那是习总书记十年前亲自抓的改革典型。后陈村过去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即因为村级权力过分集中,在村级财富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经常发生村干部侵吞资产、违纪违法现象。他们自发地在全国率先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独立于党支部、村委会的“第三方权力”。改革的成效显著,这十年来,后陈村干部零违纪,村民零上访,公共财产零侵吞。
中央反复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政改需要比后陈村更多更高层次的“大胆实践”、“大胆探索”,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把赢得的时间固化为赢得的空间。长远来看,只有成功的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过去权力结构和用人体制的弊端,从根本上杜绝“帮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