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砍价买赃车 四年后涉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

12.09.2014  10:24

  东南网9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林志南 张小虾)4年前,高某帮朋友砍价买下二手车行的一辆赃车。没承想,4年后,赃车被查,帮忙砍价的他也把自己搭了进去。

  2010年7月间的一天,高某与朋友曾某聊天,得知曾某想购买一辆二手摩托车。两人便一起到附近的埭新村一摩托车维修店看车。

  老板从店中牵出一辆较新的女式摩托车,曾某和高某一看该车车门锁已被破坏,立马就知道该车可能是赃车。见朋友相中这辆车,高某遂以低价跟老板砍价,一路从800元,砍到500元,帮朋友买下这辆价值6240元的赃车。

  今年5月27日,曾某的妻子驾驶该车送孩子上学时被民警查获,同日曾某主动投案,后高某也主动投案,争取从轻处理。

  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日,曾某、高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7000元和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罚金7000元。

  经办检察官说,高某虽不是赃车的购买、使用者,不过,高某帮朋友砍价,对违法买卖起到帮助作用,促进了交易的成功,高某与曾某已构成共犯关系,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