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大获评“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17.02.2017  18:43

  近日,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受到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漳州市委宣传部、漳州市司法局联合表彰,被授予“漳州市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为漳州市高等院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学校。

  近年来,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密切与市政法系统交流和合作,依托法治漳州研究中心,注重开展法治漳州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实务研究等系列法治服务活动,坚持“引进来”、“走出去”、“下基层”、“接地气”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其中,坚持“引进来”,积极创设法官论坛、检察官论坛、律师论坛、行政论坛、法治沙龙平台并邀请公检法等实务部门到校授课交流,至今共举办6次检察官论,6次法官论坛,5次法治沙龙,3次律师论坛,3次行政论坛,承办3次法治漳州建设研讨会,为法治漳州建设出谋划策;二是坚持“走出去”,选派学院教师到全市各县区主讲“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教育专题报告,多次参与漳州市规范性文件的草拟、讨论、修订,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提供助力;三是坚持“下基层”,创新普法形式,精心编排普法情景剧,通过学生自编自导自演,开展8次送法入校、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展演活动,组织师生20余次深入街道社区进行法治咨询服务,为社区居民答疑解难,同时,利用法律援助平台,共承办刑事、民事案件法律援助32件,减轻了困难群体的负担,受到了广泛好评;四是坚持“接地气”,学院联合漳州市法学会等单位开展3次重点课题申报,获批15项课题立项,转化8项课题成果,并成为漳州市规范性文件在全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