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公司起诉福州一微信公众号 索赔150万

01.12.2015  10:46

  福州新闻网12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下周四,一起公众号诉讼案件将在福州开庭。福州一个自称“不知名”的微信公众号,被“康师傅”告上法庭,同时面临着150万元的诉讼赔偿请求。在福州,公众号被告上法庭还是第一次,上月中旬,浙江台州市所辖县级市温岭一微信公众号也被“康师傅”起诉。有专家指出,公众号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开始暴露出来。

   案件下周开庭审理

  今年10月中旬,福州某商贸有限公司收到了晋安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原来,康师傅方便面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一纸诉状,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将这家公司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告上法庭,同时索赔人民币150万元。

  康师傅方便面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师傅”)是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设立的子公司。

  “康师傅”在这起民事起诉状中称,被告8月3日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视频,没有事实依据,对原告的社会声誉产生了负面影响,请求法院判令该公众号立即删除视频,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以公开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含原告支付的公证费、律师费等)人民币150万元。

  记者昨日获悉,该案原定明日开庭,现已改期。晋安区人民法院岳峰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昨日表示,经原告申请,开庭时间已改为12月10日。

   被告觉得委屈准备应诉

  该微信公众号相关人士许先生昨日告诉记者,他们不觉得自己存在侵权行为,成为被告挺委屈。

  据介绍,他们在8月3日和5日分别发布了一条相关微信。其中8月3日转载了“女导游视频”并附上几句评论;8月5日引用多家平面媒体和互联网的新闻,对事件进行还原报道,最后文章就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反思,提出一些建议。此次,“康师傅”起诉状中引用的是8月3日的微信。

  “我们现在的粉丝量接近2万人,发布相关微信时只有3000多人。”许先生说,他无法理解的是,像他们这样影响力这么小的公众号,何以成为被告,而且被索赔高达150万元?同一份起诉状中体现了4个被告,其中包括福州该公众号,另外3个是广东的,都是不知名公众号,还包括一家注册主体为某地方酒行的公众号,每个被告被要求赔偿人民币150万元,4家合计600万元。目前大陆粉丝数量超5万人的微信公众号有50万个,其中不少转发了类似内容。

  许先生昨日表示,他们已做好应诉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