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16所公立医院9月起将取消挂号费

28.07.2014  11:06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宁德市已展开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测算工作,拟9月份起,全市16所公立医院有望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空调降温费等,并适当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类价格,而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特色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也将进行调整。

  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组织医疗机构测算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并于8月10日前报送市价格、卫生、人社部门审核平衡,为我市即将出台的医疗价格改革方案提供依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将合理拉开不同层次、不同等级医院之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差距,保持市、县不同等级医院之间合理的比价关系。

  其中,在诊查费方面,将取消挂号费;门诊诊查费标准按医师技术等级制定,普通门诊(主治医师及以下)诊查费不高于10元/次,除个人支付1.5元外,其余全部纳入医保(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市三甲医院主任医师诊查费一般控制在20元/次内;各公立医院将设立便民门诊,方便慢性病及其他开重方药等部分患者就医,便民门诊诊查费统一为6元/次;住院诊查费标准控制在12元/日内。

  此外,护理费结合优质护理规范内容进行调整,一、二、三级护理收费标准分别控制在25元/日、16元/日、10元/日内;特级护理收费标准3元/小时;其他护理费标准可相应进行调整。床位费根据医保最高报销标准确定3人间(A类带卫生间)的收费标准;取消空调降温费和取暖费,并入调整后的床位费。治疗类项目,治疗项目收费总体调整幅度由各地根据补偿具体情况把握。手术项目按平均不高于25%幅度予以调整(其中口腔手术按平均不高于10%幅度调整),并可根据手术分级确定不同的调整幅度。中医及民族医诊疗项目按不超过30%幅度调整。(记者 林珺 实习生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