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市首次纳入空气质量排名 上月福州排第七

28.02.2015  12:43

 省环保厅昨日发布了全省9个设区城市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福州在设区城市中排名第七位。此次,武夷山市等14个县级市首次纳入排名。在符合数据有效性要求的7个县级市中,福州长乐、福清分列第二和第三名。

  福厦空气主要污染物为PM2.5

  据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1月份,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评价,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77.4%~100%之间,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20.3%,二级达标天数比例为67.7%。

  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南平、泉州、宁德、龙岩、莆田、厦门、福州、漳州和三明,主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与上年同期相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福州、厦门和泉州分别下降0.51、0.86和0.82。

  9个设区城市中,龙岩市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厦门、三明、泉州和漳州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90.0%~95.0%之间,福州、莆田、南平和宁德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75.0%~85.0%之间。

  县区空气监测建设,福州走在前列

  2015年1月的这次排名,最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省环保厅首次对全省14个县级市进行排名。

  根据各地上报数据,符合数据有效性要求的有7个县级市,排名依次为:武夷山、长乐、福清、建阳、晋江、福鼎、石狮。福州长乐、福清分列第二和第三名。

  另外,福安、龙海、永安、建瓯、邵武、漳平、南安等7个县级市因设备正在试运行,暂无有效监测数据。

  有专家分析认为,此次14个县级市中,有7个县级市未提供有效监测数据,说明我省空气质量监测建设还存在不平衡性。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这7个县级市都正在加强调试,预计今年2月的排名都能正常监测。

  相比而言,福州市县市区空气质量监测走在前列,从2014年1月1日起,福州市就新增20个县市区空气监测点,各县市区空气质量实现实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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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份空气质量福州排名第七位

  东快讯(记者陈雪芳通讯员曾咏发)昨日,省环保厅发布全省9个设区城市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9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南平、泉州、宁德、龙岩、莆田、厦门、福州、漳州和三明,主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PM2.5)。未来我省14个县级市也将纳入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1月份,9个设区城市中,龙岩市达标天数比例为100%,厦门、三明、泉州和漳州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90.0%~95.0%之间,福州、莆田、南平和宁德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75.0%~85.0%之间。与上年同期相比,福州、厦门和泉州达标天数比例分别提高了25.2个百分点、22.3个百分点和16.1个百分点。

  同时,记者了解到,1月份,省环保厅首次对全省14个县级市进行了试排名。根据各地上报数据符合数据有效性要求的有7个县级市,排名依次为:武夷山、长乐、福清、建阳、晋江、福鼎、石狮。另外,福安、龙海、永安、建瓯、邵武、漳平、南安市等其他7个县级市因设备正在试运行,暂无有效监测数据。(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曾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