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首例非法采砂破坏资源案触犯刑罚被起诉

12.03.2015  16:45

 

福建检察网3月12日讯(吴海珠  郑翔)众所周知,砂石料是重要的建材类矿产资源,盖房子肯定少不了砂石料。罗某想在砂石料上捞点好处,打起了非法采砂的注意,没想到自己竟“”进班房里。日前,永安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将罗某依法提起公诉。这是该市首例因当事人非法采砂触犯刑罚被起诉案例,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不少盗砂者。

2007年来,罗某在没有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然村山头采挖砂石料,而后购买洗砂设备,偷拉电网,私设洗砂场非法进行洗砂,造成自然村建筑用砂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在此期间,国土资源局曾多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采砂行为通知书,但罗某置若罔闻,仍然继续违法采砂卖砂。经鉴定,罗某非法采砂卖砂4707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291834元。原来河中鱼儿嬉戏,两岸花红柳绿的景象早已不复返,如今自然村内河道变窄河水浑浊,两岸零星堆放沙土。

国家明文规定,开采矿场资源须经严格审批许可。但是,近年来伴随着地方经济建设中众多项目的实施以及一些公路、铁路重点项目的开建,刺激着河道采砂业的“飞速”发展。为谋取暴利,罗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造成矿产资源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3条之规定,涉嫌非法采矿罪。在此检察官提醒,切忌不要为谋一己私利,肆意违规破坏生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