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检察院协同福州市院将央企华能发电纳入预防视野

27.04.2015  20:12

 

    福建检察网4月27日讯(陈沂 蓝奥)近日,罗源县检察院积极协同福州市检察院预防处,将辖区内正在施工建设的央企华能罗源发电有限公司纳入预防视野。
    检察机关与华能罗源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检企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意见》,构筑“2+1”预防职务犯罪“防盗网”,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投产。
    据悉,《意见》明确了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由检企双方组成,负责对项目招投标、设备物资采购、合同转包分包、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同时,采取座谈会等形式,对工程发包方及承包方人员进行预防宣教约谈。并通过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对已与该公司合作以及新增的工程承包商、物资供应商进行查询评估,建立不良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黑名单,严把资质审查关,杜绝职务犯罪隐患。
    同时,检察机关与该公司还建立配套联络机制。明确罗源发电公司应工程的参建单位、合同内容、廉政协议、工程例会等内容建立信息库,检察机关将通过不定期查阅信息库、现场检查工程建设等方式,组织召开由工程参加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例会,为企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提出指导意见。
    另外,该院还在项目建设工地现场设立多类型的廉政警示牌,张贴廉洁从业宣传海报,举办专题讲座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下一阶段,还将组织重要岗位人员到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前往监狱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图片展等活动,推动预防教育常态化,切实为央企重点工程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