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完善“四个一站式”工作机制

19.04.2021  23:02

记者近日从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获悉,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提高便民诉讼服务水平,该院坚持完善“四个一站式”工作机制,推动打造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有效打通服务诉讼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站式立案。长乐法院出台《加强民商事案件立案工作若干规定》,建立院部立案与人民法庭立案移送机制,当事人可就近选择立案地点。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登记立案、口诉立案、跨域立案窗口,配备福建智慧法院自助服务终端等智能设备,并开通跨域立案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提供网上立案服务,实现当事人立案最多跑一趟。今年以来共立案1973件,其中线上立案641件,跨域立案18件。

一站式送达。该院成立集约送达中心,出台《民商事诉讼集约送达工作规程》,实现电子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共送达一站式办理,提高送达工作效率,缩短诉讼周期。今年以来完成民商事案件送达1039件,送达成功1965人次,电子送达成功率83.19%,平均送达周期缩短5天。

一站式解纷。该院出台《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成立诉非联动中心及海外联调中心,同时推动调解速裁中心建设。今年以来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化解矛盾纠纷401件,通过区委政法委牵头建设的“乐和解”平台委派调解46件,并高效审结速裁案件315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14.9天。

一站式缴退费。出台《关于案件退费退款管理规定》,立案时即对诉讼费退费账户进行确认。开通诉讼缴退费线上办理功能,简化退费流程,实现当事人诉讼缴退费一趟不用跑。今年以来办理退费758次,共计退费587万余元。

我们将持续推动‘一站式’建设,在司法为民、利民、便民上迈出新步伐。”长乐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诉讼服务。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