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

30.12.2014  14:17

  日前,宁德市委反腐办下发《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在重申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宁市委反腐办〔2013〕6号“九个严禁”的同时,提出“六个不准”。《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求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纠正“四风”,营造清新简约、祥和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弘扬克俭戒贪慎权的传统文化,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九个严禁”: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海鲜、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3、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4、严禁索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物品等;5、严禁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造成不良影响;7、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8、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9、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六个不准”:1、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用公款大吃大喝;2、不准翻新花样,违规收送包括提货券、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各种形式的年货节礼;3、不准将探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报销范围;4、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费,以及转嫁、摊派各种费用;5、不准组织或参与铺张浪费、挥霍奢侈活动;6、不准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或以赌博为名变相收受贿赂。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督促抓好落实,把压力传导到各级党组织和每位党员干部身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治理作风问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禁令落实到位;要加大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力度,发挥震慑和教育作用;要着力解决“四风”问题趋于隐蔽、出现“变异”的新情况,仔细甄别、善于发现,绝不放过、及时查处,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