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进一步提升高危行业风险防控水平

13.07.2015  18:32
  

      厦门市提升高危行业风险防控水平: 

      一是启动高危行业风险防控机制建设,5月至9月,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对辖区和主管的高危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普查,建立高危行业企业安全风险信息数据库,督促指导企业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全市11家非煤矿山企业,55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2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3700台“两客一危”车辆,3279名沿海渔船渔工、44艘沿海渔船、31艘远洋渔船,以及2015年度在建的市管建设工程项目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后的经济保障机制,保障伤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是探索购买社会服务开展企业风险评估与监测,通过购买社会安全评价机构服务的方式,对该市涉氨(制冷)企业,包括制造、储存、输送和使用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风险监测与评估,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监管依据,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提供业务指导。下一步,将逐步推广到其它高危行业,进一步提升该市高危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厦门市安监局 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