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

12.06.2014  10:07

  我市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1.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通报县(市)区、市直单位年度绩效总评结果。2.组织、纪检部门约谈年度总评成绩靠后的县(市)区、市级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把评估结果作为县(市)区、市级机关单位领导班子评价、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3.将省对我市考评情况与县(市)区、市直单位绩效成绩挂钩,指标考核得分居全省前三位的,对牵头单位予以加分,居全省后三位的,予以适当扣分;被省察访核验查出违规问题的,对责任单位予以双倍扣分;对当事人予以效能告诫,对责任领导予以效能问责。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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