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明年元旦起施行

13.12.2016  16:34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奇、市政府副市长杨新坚出席会议。会议强调,要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依法有序开展工作;坚持齐抓共管,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加强监督,确保《条例》有效施行。

  当前,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已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明年年初地铁1号线将全线通车。此次颁布的《条例》,对轨道交通的管理体制、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服务、安全与应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市民关注的地铁票价如何定价、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提供哪些服务、乘客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等都在法规中予以明确,有利于更好地规范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行为,提升轨道交通管理法治化水平。《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

  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部门表示,下一阶段将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动漫片在地铁相关系统和公交车移动平台上滚动播放,还要制作一批宣传品进社区和高校发放,动员全市人民共同营造顺畅、安全的轨道交通运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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