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财政局完成责任清单编报工作

30.09.2015  12:35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市、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漳审改办〔2015〕51号)精神,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明确部门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和追责情形,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基础上,对部门主要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事项的责任科室(单位)和追责情形等,对涉及多个部门监管的事项,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的职责,也依据相关规定明确与配合部门的责任。对于责任主体,我们明确到局机关内设机构、直属行政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目前已梳理上报审改办,责任清单事项129项、多部门监管事项6项。

(漳州市财政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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