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15.06.2015  10:27

      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援助形式,收到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当事人利益”三重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扩展法律援助范围,达到应援尽援效果。按照省司法厅相关要求,在“应援尽援”工作上下大功夫,积极推进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降低法律援助标准,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形成全面援助格局。根据以往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对于近期多发的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案件提前介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当事人做好提前预防,有效减少相关案件发生,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三是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树立“调解”优先思路。在采取诉讼、仲裁等传统法律援助方式的同时,积极采取非诉讼方式,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引导当事人参与调解,通过诉前调解或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立足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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