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工商局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04.08.2015  11:24

      一是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执法。针对游客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旅游经营主体的抽查和旅游商品的抽检力度,及时公布结果。加强对旅游市场明察暗访和旅游商品的抽检力度,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二是注重合同格式条款监管。推广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严厉查处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鼓励旅游经营者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诚信经营水平。三是构建旅游投诉维权机制。完善旅游市场投诉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和分流处理机制,形成消费维权合力。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宣传力度,落实消费维权“先行赔付”制度,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四是健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旅游、公安、物价、质监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作用,构建协同监管格局。

(漳州市芗城区政府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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