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出炉
25.07.2015 13:01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晓平)昨日,市商务局公布了2015年我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的范围及补贴标准,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000元人民币,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000元人民币,符合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补贴资金。
申请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
补贴范围: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下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5302530、5302652、5302525。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25.07.2015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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