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统计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6.02.2016  10:34
2015年,漳州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统计工作中心任务及省、市下达的统计法治工作目标,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为核心,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积极创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促进统计事业的全面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5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组织领导,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1、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漳州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5〕2号),我局迅速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负责人全力抓的责任制度,把依法统计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统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对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规划和部署。一是制定漳州市统计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漳统〔2015〕31号),对年度依法行政主要内容和责任科室进行了明确,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二是制定并印发年度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漳统办〔2015〕24号)和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漳统办〔2015〕37号),结合漳州统计实际,对全年统计法治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并就落实措施提出具体明确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和如期完成;三是重新修订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考评办法(漳统〔2015〕40号),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统计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 3、召开法治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任务。7月10日,我市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部署2015年主要任务,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制宣传实效、推进统计执法检查等三方面提出11项具体工作要求。会议还就统计“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和推进失信企业公示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 4、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工作相关制度。一是落实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协调市县两级网站管理中心,在全市11个县(市、区)统计局门户网站全部建立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并与省、市、县三级公示平台进行链接,实现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工作的全覆盖。二是完善统计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和典型案例曝光制度,今年2次曝光了全市各地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漳统办〔2015〕3号、漳统办〔2015〕53号),并积极向省局提供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曝光。三是坚持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由集体研究决定。四是完善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报表警示、催报和查询制度,推行企业一套表和其他重大事项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制度,不断摸索新形势下的统计执法工作新模式。 5、进一步提升乡镇依法统计能力。乡镇统计是把守统计数据质量的第一道关口。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檀云坤市长和梁伟新常务副市长关于提升我市乡镇统计能力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闽政办〔2014〕1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乡镇依法统计水平和能力,我市分四期举办了乡镇依法统计能力提升培训班。每期培训班黄井南局长均作开班讲话,全市121个乡镇分管领导和统计业务骨干共492人参加了业务培训。 二、创新统计普法形式,扩大统计法制影响 1、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的总体规划与部署。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把《统计法》的宣传教育列入《漳州市2015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漳治市办〔2015〕3号)。我局也相应制定下发2015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漳统办〔2015〕24号),从创新形式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做好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验收工作、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等三方面谋划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宣传教育内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普法工作。 2、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一是重新改版和印制法制宣传材料,在宣传《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主要条款的同时,还结合近年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共计印制《统计法》宣传手册2000册、印制统计法制宣传单10000张,利用统计监督检查、专业数据质量检查、统计继续教育等时机发放给各级政府和各类统计调查对象;二是认真落实《统计法》进党校的要求,在各级党政干部培训班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中举办新《统计法》知识讲座,结合各种典型案例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今年我市市委党校第27、28期副县(处)级干部进修班、第15、16期县(市、区)正科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和第29、30期市直单位正科级干部进修班均将《统计法》列入教学课程内容,并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300本。三是结合统计“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以及“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宣传旬、人口抽样调查等时机,发放统计法制宣传材料,举办统计知识与统计法谜语竞猜,手机群发宣传短信等活动向社会大众宣传统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3、认真开展“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一是将“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列入本年度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的重要内容,全市一盘棋,早谋划,早部署;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统计“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明确考核验收的内容、步骤、验收办法和评分标准;三是认真开展对各县(市、区)的考核验收工作。6月8日起,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法制科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逐个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四是对各县(市、区)统计干部进行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知识测试,检验普法成效。通过考核验收,进一步推动了全市统计系统普法工作的落实。7月7日-8日,我市顺利通过了省统计局“六五”普法考核验收,我市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成效得到了省考核组的高度评价。 4、召开相关部门及企业座谈会共议统计法。为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影响,营造社会各界学习统计法的氛围,漳州市与芗城区统计局联合邀请市、区两级法制办、司法局、经信委、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分管统计负责人,以及部分联网直报企业、(乡)镇街(道)代表参加统计法座谈会,为使座谈会真正开出成效,市、区统计局精心组织,提前将会议材料印发给与会代表进行发言准备。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畅所欲言,积极对《福建省统计条例(草案)》的修订献言献策,并对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进行深入探讨。座谈会取得圆满成功。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1、圆满完成年度统计监督检查任务。根据年度统计监督检查计划,我局于8月24日-28日对芗城区、漳浦县、云霄县等3个县(区)开展统计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级政府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各地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县级统计机构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情况和统计调查对象2014年以来统计报表的上报情况及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共抽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5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和住宿餐饮企业70家,建筑业企业单位32家,房地产企业31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69个。在对抽中企业进行统一送检的基础上,还对24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通过检查,发现和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行为,对一些统计基础工作较薄弱的统计调查单位予以责令改正,对部分存在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企业进行了现场取证,极大地震慑了统计违法行为。我局还就检查情况向当地政府进行了书面反馈,并就今后的统计工作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和数据质量的真实可靠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认真开展专业统计基础规范化检查。针对投资等专业统计工作基础薄弱、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我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全市各个县(市、区)开展投资统计基础规范化检查,共走访全市55个乡镇、196个投资项目。每到一处,检查组人员都详细核查项目现场,对企业上报报表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情况进行检查,对统计原始资料和统计台账、统计规章制度、统计报表管理和统计数据质量等进行全面规范指导。此外,检查组还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对少数上报统计报表不合规范的企业予以责令改正,要求限期整改。 3、扎实开展“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确保高效保质完成检查工作,市县两级统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一套表”执行情况自查及抽查工作。云霄县统计局还成立5个挂钩小组,对照检查文件的相关内容,奔赴全县10个乡镇、开发区215家规模“四上”企业开展了地毯式的全面检查。从自查、检查的情况看,我市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能够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企业统计基础较为扎实,绝大多数企业均配有统计员和专用计算机,企业均做到独立上报统计资料,未发现乡镇代填代报情况,企业联网数据质量基本良好。 2015年,市县两级统计机构通过统计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进一步杜绝违法上岗、非法篡改、代填代报和虚报、瞒报、拒报等行为,发现、纠正和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全部消除了统计执法空白县。据统计,全市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行为51件,其中,给予警告51件,给予经济处罚43件,罚款7.45万元。通过执法检查,极大地震慑了统计违法行为,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四、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水平 为提高基层统计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我局多次举办培训会,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 一是邀请省局领导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方法培训。针对漳州市县两级统计机构新调任局长多、新进统计人员多、新调整统计执法人员多的“三多”情况,我局于11月12日举办全市统计法律知识和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会,邀请省局政法处何尚旺处长和俞碧金主任科员前来授课。共有包括6名县(市、区)统计局“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在内的44名统计系统各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培训会后,与会人员还参加了《国家统计执法检查证》统一考试。 二是结合党课学习开展统计法知识与统计执法检查取证技巧培训。在7月31日的党课学习中,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阳辉同志为全局干部职工做了《坚持依法治统,保障数据质量》的专题报告。随后,局法制科业务骨干也就统计法律法规解读、统计行政处罚基本流程和统计人员应掌握的统计执法检查调查取证方法和常用统计执法文书制作进行了培训。 三是利用全市法治工作会议对法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在7月10日的全市法治工作会议上,欧阳辉副局长就《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对各县(市、区)统计法规人员进行了专题辅导。我局还结合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对县级执法人员进行了具体的业务指导,并就新《行政诉讼法》进行了培训,较好地提升了全市统计系统的行政执法能力。 五、理清部门权力职责,按期公布三张清单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14〕143号)要求,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经与市审改办多次沟通,几易其稿,本着“能减则减,能并则并”的原则,将一些违法性质相同,由不同法律规定的处罚事项进行合并,将部分能够为行政处罚行为所包涵的行政监督检查事项予以省略,最终确定了行政权力9项(包括行政处罚6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责任清单11大项42小项,并按要求及时绘制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图。目前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报市政府同意并发文对社会进行公布,责任清单仍在市审改办审核当中。 2016年工作安排意见 统计法治建设事关统计改革和统计事业发展的全局,涉及到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是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2016年要继续以推进依法行政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治统的新思路,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要转变思路,改进方式。要适应统计行政执法环境的变化,采取比较灵活柔性的执法方式,防止行政执法的多、滥、乱,对于比较轻微的统计违法行为,尽可能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促使其履行统计义务;要提倡“人性化”执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喻人,注意把握分寸,做到宽严有度;要把统计执法过程变成服务、宣传和教育的过程,通过统计业务的指导和统计法制教育,让检查对象心悦诚服,针对问题,积极整改。 二是要规范执法,注重程序。各级统计部门和统计法制工作者不仅要敢于执法,更要善于执法,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要求,认真总结统计法治工作的实践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理清工作思路,以条款明确责任,以制度规范职责,以机制促进工作,严格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和统计行政管理行为,不断改进和提高统计法治工作的质量。 三是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抓住主要矛盾,强调标本兼治,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加强规范化的分类指导,增强法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统计工作不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特别是领导不重视、统计工作力度不够的部门和行业,要加强监督检查;要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联动法治工作体系,上下协调,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监审、督查以及专项检查等各项法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是要加强学习,建好队伍。统计法治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责任大。统计法制工作者既要熟练掌握《统计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又要熟知统计基本知识和统计方法制度。我局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培养一批既熟悉法律又熟悉统计的复合型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纪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统计法制工作队伍。     (漳州市统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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