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统计局三项措施加强能源数据核算工作

13.08.2015  18:56

为做好2014年能源平衡表的编制工作,完成省统计局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数据进行能源历史数据调整的工作任务,泉州市统计局采取三项措施提高能源数据核算的准确性。

一是全面指导,提升源头数据质量。泉州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70%左右,其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着全社会能耗数据核算结果的准确性。为此,泉州市局根据企业月度报表上报过程中出现的指标缺报、漏报、错报等问题,加强对具体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并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如何对上报数据出现的波动现象填写正确、有效的说明。同时,加强对能耗汇总数据的综合审核,综合分析能耗、增加值增长以及用电的协调性和匹配性,提高源头数据的准确性。

二是实地走访,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万吨能耗企业占泉州市规上工业能耗总量的八成以上,是节能工作的关键。一方面,结合省局下发的名单并自行筛选部分能耗大户进行走访,了解企业能源消费情况、生产工艺和设备、主要节能措施以及年度内节能任务完成情况并形成报告,把握节能重点。另一方面,针对新纳统的工业企业进行统计工作的实地指导,向企业解读统计制度,解释相关统计指标,督促企业做好统计台账,使企业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数据。

三是多方统筹,助推历史数据调整。为了克服能源平衡表涉及的产业结构复杂,能源品种繁多,以及目前能源统计调查范围局限性的困难,泉州市局积极主动与各部门沟通,取得了农用柴油量、公共机构能耗、热力公司供热量以及全社会天然气、液化气消费量、成品油销售量等数据,结合三经普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指标以及非工业单位能耗调查数据,有效地填补了定报数据和经普数据的“盲区”,大大减少了能源平衡表编制过程中能耗数据的估算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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