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02.01.2016  14:05

  记者昨日获悉,市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分别为:

  2014年6月21日,城厢区水务局局长郑国树带队,城厢区水务局副局长龚勇、总工程师谢玉仙等15名党员参加,通过旅行社组团赴仙游麦斜岩景区旅游,旅游费用共计3480元。并在该局下属单位区水土保持办公室中报销。城厢区纪委分别给予郑国树、龚勇、谢玉仙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0月11日中午和晚上,市公路局副局长张梅荣为其儿子举行了两场婚宴。婚宴过程中,张梅荣共收受林金敏、黄奇泉等30名下属干部职工送给的礼金计13100元。2015年10月21日,张梅荣向市纪委退出违纪所得13100元。市纪委给予张梅荣党内警告处分,对暂扣的张梅荣违纪所得131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5年1月17日,涵江区三江口镇东盛村党支部书记卢金桃在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共约60桌,收取礼金约11万元。受邀请参加婚宴的有亲戚、邻居及朋友,还有东盛村部分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在此之前,卢金桃未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备婚宴事宜。涵江区三江口镇纪委给予卢金桃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3月间,荔城区中医院对三间办公室进行改造,内设卫生间。其中院长黄亚太办公室面积超出规定标准3.813平方米;副院长、书记办公室每间面积超出规定标准4.716平方米。荔城区中医院还有为部分停薪留职人员垫付养老金、医保费用等问题。荔城区纪委给予荔城区中医院院长黄亚太,荔城区中医院副科级干部、原院长田庚庚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9月25日,莆田市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收受中标承建滨海公司山乐屿新城安置区北二区项目的福建巨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员工节礼的30桶花生油,并将30桶花生油分发给公司员工。2015年10月10日市滨海公司将花生油价3000元退还给福建巨岸公司。市国资委监察室给予市滨海公司总经理吴舜义行政记过处分。

  2012年3月至2013年8月,时任仙游县大济镇镇长蒋庆和将福建民生供水有限公司新购置的一辆轿车作为其公务出行使用,其间该车的油费等均在大济镇政府公用经费中列支;        

  2014年,蒋庆和在任榜头镇镇长期间,榜头镇政府以参加卫生整治等名义,发放6个县级垂直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执法补贴共计77300元。仙游县监察局给予蒋庆和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带头贯彻落实市委反腐办提出的“九严禁、两坚持、两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