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四次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召开(组图)

31.12.2015  20:31

12月29日上午,宁德市第十四次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在蕉城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鸿、市人大副主任杨培钦、市政协副主席黄家盛等领导出席会议。副市长、公安局长郑雷声主持会议。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恒宁首先宣读了《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兰锦明、许玉云“宁德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批复》和市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奖励宁德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市见义勇为模范兰锦明、许玉云在会上做了先进事迹报告;会议对11名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鸿就做好我市见义勇为工作提出四点指导意见: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构建闽东精神新高地。要把对见义勇为的认识提升到讲政治高度来看待,用好见义勇为这一“精神富矿”,激发实现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更好的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为建设闽东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以众志成城的决心信心,努力开创见义勇为事业的新局面。见义勇为行为是光荣的,工作是神圣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它摆上自己的工作日程,要常抓、常问、常议,在工作中要依法规运作。三要以真挚深厚的感情,帮助见义勇为英雄解决实际困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不断加大对见义勇为负伤致残、牺牲人员的优抚力度,帮助见义勇为先进模范及其家属解决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爱,感受到见义勇为的价值。四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先进事迹。宣传战线要着重创新各种宣传形式,充分应用宣传阵地、宣传手段、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宣传好见义勇为这一精神财富。

宁德市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协会会长、见义勇为办公室主任等7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