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

30.06.2014  10:57

  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力争使90%的县(市)区实现无传销城市(县、区)的目标要求:1.积极打造线索搜集、案件处理和管理控制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共享体系,及时掌握有效线索,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2.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户的管理与教育,做好出租户、企业、大中专院校和社区四大传销易发点的宣传分发工作。3.将创建任务纳入综治考评和文明城市(县、区)创建的重要内容,对创建活动不重视、失职、渎职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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