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

12.06.2015  10:08

  一是加强“慈善衔接”。鼓励市区两级慈善组织参与“救急难”工作,着力与政府保障制度进行衔接、补缺,开拓救助领域;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等方式,参与“救急难”。二是发挥“市场作用”。完善医疗救助、市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和农村住房统一保险等项目商业保险运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政策性风险分散机制。三是引入“专业服务”。通过委托、采购等方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专业优势,将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技巧引入社会救助服务,形成生活保障、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厦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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