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工作
近些年宁德市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低龄化、类型多元化、团伙化、手段成人化等特点。如何让“问题少年”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成为新时期的新课题。
2012年11月23日,由蕉城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共同筹建的全市首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与矫治基地”在蕉城区金涵司法所挂牌成立。两年多以来,该基地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帮助“问题少年”进行矫正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今年8月15日,蕉城区6名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回访座谈会在金涵司法所举行,他们与正常青少年一样,有的走上了工作岗位,有的继续在学校深造,正开创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
现场的六位“问题少年”,犯罪时最小的仅14周岁,如今看上去仍然稚气未脱。座谈会上,蕉城法院少年庭庭长谢长权热心了解在场未成年罪犯矫治帮教后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并与家长们详谈家庭教育与社会环境对孩子身心成长的重要性。
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黄某某现在在高中部就读,因年幼无知出于“义气”,帮助朋友犯下故意伤害罪,当时她年仅14周岁,后曾一度辍学。经过社区矫正后,基地积极与教育部门联系,让她成功复读,并且学习成绩优异。在2013年“我的中国梦”创作“节日小报”评选活动中她分别荣获银奖、铜奖、优秀奖,去年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获得市级“学习标兵”称号等。她成为社区矫治基地工作人员眼中的成功典范。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舞蹈演员。”黄某某对未来满怀憧憬地说。
成功解矫2名未成年人
据金涵司法所所长陈庆鼎介绍,该矫治基地成立一年多以来,已有2名未成年人罪犯矫治成功。“我们基地以‘周见其声、月见其人’的方式进行管理,要求这些未成年人每周给我们打一次电话报告最新的情况,每个月集中学习一次,谈心得体会,不断地感化、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陈庆鼎说道。
据悉,该基地成立后积极发挥预防功能,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以学校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社区为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强矫治功能,以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为主体,法院、检察院共同参与,构建审判后社会帮教网络体系,开展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的矫治工作,提高未成年监外执行罪犯的矫治质量。
“这个基地目前仅针对金涵乡所在地开展工作。”陈庆鼎说道,下一阶段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摸索新的思路和方案,做好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实行犯罪记录封存
“国家法律中明确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要实行犯罪记录封存,也就意味着这一页已经翻过去,只要以后不再发生犯罪行为,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等没有任何影响。”蕉城区司法局社矫办工作人员陈烨说道。
市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专家林新霞老师说,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中是最重要的。“青春期的孩子性格里有一些冲动,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还很模糊。往往会因为在社会上所谓的‘大哥’那儿得到重用、赏识,心理上得到满足,而后一念之差走上歧途。”林新霞表示,家长要协助孩子辨识社会环境,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及时疏导心理困惑。
当前缺少心理咨询师
据市司法局社矫科科长陈林了解,截至当前,我市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共有189人,目前已解矫122人。
“我们更多侧重于管理和教育,而心理矫治这一块会相对欠缺。”陈林说,当前我市心理咨询师比较少,对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方面会相对薄弱。下一阶段在金涵矫治基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会尝试在部分县(市、区)增设未成年人帮扶基地,确保“问题少年”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社会。(见习记者 范陈春)